商標購買轉讓流程前期包含:
1、商標選購,買家選擇自己喜歡中意切符合條件的商標,與賣家溝通協商商標價格;
2、簽訂協議,商標價格、商標信息雙方確認后就要簽訂商標轉讓協議及商標轉讓申請書,
3、商標轉讓材料整理;買賣雙方郵寄商標轉讓所需要的材料給代理轉讓服務機構;
賣方需要提供∶商標注冊證原件、商標公證書、商標轉讓申請書、商標持有人身份證/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;買方需要提供∶身份證、個體營業執照復印件/企業營業執照;商標轉讓流程∶申請→受理→審查→公告→核發轉讓證明。
商標局受理后審查時間大概是1個月,會下發商標轉讓公告,如果有人對這個商標轉讓申請有異議可以在公告期后提出,提交商標轉讓申請后6-8個月沒有問題的商標局會下發商標轉讓證明
在收到商標轉讓證明后商標就真正屬于買家了,但是商標證的持有人信息還是之前賣家的,如果買家在意可以去商標局花錢辦個變更,將信息變成您自己的。以上就是商標轉讓流程的需要的時間,對于商標注冊來說這個時間相對短且成功率高。
與此同時,我們還需要了解商標購買轉讓過程中會遇到哪些限制:
一、不得單獨轉讓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。
在商標注冊中,該商標被用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商品,如果這些商品為非類似商品,則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進行單獨轉讓,但如果這些商品為類似商品時,則應該進行全部轉讓,否則會造成消費者混淆并且違法了商標法的規定。
二、不得分割轉讓聯合商標。
聯合商標具體指的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因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。如果把其中的一個單獨轉讓出去,則可能會出現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類似商標的情況,這將導致商品品牌發生混滑。
三、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私自轉讓共同所有商標。
當注冊商標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共有人時,其中某一共有人想要將自己關于商標的那部分權益轉讓時,必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。(尚標)
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書式材料都有哪些?集體商標,是指以團體、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,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,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。在有些國家,也可能由一些企業的聯合會作為代表去注冊,有時由領導這些企業的政府機關代行注冊。
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書式材料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書式材料: 1.商標申請書應使用商標局指定的書式。
2.申請集體商標注冊,應當依照《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》按類申請(即1標1類1份申請的原則)。如果同一商標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跨幾個類,則需按商品或服務的不同類別分別提出申請。
3.每1個商標申請應當提交《商標注冊申請書》1份,并在商標申請書商標種類欄上注明商標是集體商標,同時附送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及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全文,并由申請人摘出要點,形成單一書式,一并報送商標局。
4.商標圖樣十份(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當交送著色圖樣十份),黑白墨稿一份。商標圖樣必須清晰,易于粘貼,長和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,不小于5厘米。
5.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書件,應當使用中文,并用打字機填寫。申請書上的申請日期、申請編號一欄由商標局填寫。
6.商標注冊申請人,章戳,應當與核準或者登記的名義一致。
7.申請人將商標圖樣貼在申請書“商標”框內,貼方的方向為指定方向。商標用字應當書寫正確、規范,不得使用錯字,停止命名用的異體字、不規范的簡化字。
8.填寫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,應按《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》所列商品和服務項目填寫。若填報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國際分類表中未列出,應附送說明書。(商品或服務項目多時,可另附紙填寫并標注說明。)
9.申請人按規定向商標局繳納申請與注冊的規費。(全好知產)
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??! 商標;專利;版權;法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