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地理證明商標,申請地理證明商標需要哪些材料?地理證明商標結合了地理標志和證明商標兩種概念,在商標法中地理標志的定義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,該商品的特定質量、信譽或者其他特征,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。
在商標法中,證明商標的定義是,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,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,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、原料、制造方法、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。
所以地理證明商標,即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,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、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商標。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,可以合理、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、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,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。
關于如何申請地理證明商標的問題。"地名+品名"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,屬于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,因而地理證明商標的注冊和管理不同于普通商標,不是我們常見的商標注冊流程。
申請地理證明商標需提交的申請書件有:
1.商標注冊申請書(商標代理委托書);
2.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;
3.地理標志集體商標/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;
4.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權文件;
5.地理標志商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;
6.地理標志商品特定品質、信譽或其他特征及其與所標示地區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關系的說明;
7.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(行業主管部門)出具的生產地域范圍證明;
8.申請人監督檢測能力證明材料。
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??! 商標;專利;版權;法律